這是我的前隊友,朋友B要做的決擇。
先簡單的介紹一下朋友B:男性,未到30歲,除了看日劇,動畫,聽歌以外,棒球差不多是他唯一的嗜好,當然會玩一下電玩,但不是不玩不可那種程度。
朋友B在今季的比賽轉到別的球隊,但該球隊非常崇尚「喻賽於操」,所以對棒球狂熱的他逢星期日也會跟我們球隊一同練習,但是幾個月前他突然開始沒有再來,後來知道原來他談戀愛了。
朋友談戀愛,當然替他高興,而且從他的facebook狀況來看,也好像很甜蜜似的。但最近,朋友B又再出席我們的練習,他說跟女朋友分手了。分手的原因,是他女朋友要他徹底放棄棒球。之前說過,朋友B對棒球是相當熱血的,高峰的時候,一星期裡會有4日棒球活動,包括參加訓練班或星期日的練習。女朋友提出要他放棄棒球,他就說,如果每星期只打一天棒球,應該可以了吧,但他女朋友不就範,堅持要他完全放棄,所以最後他選擇分手。
他講完分手的原因之後,問如果是我,我會甚樣選擇,我說當然是選棒球。選棒球的原因,碰不是因為愛棒球多於愛女朋友,而是不能接受女朋友想要完全操控自己的生活。我跟他說,女朋友也知道你很愛打棒球,你也沒什麼別的興趣,再說這始終算是健康的活動,而且你又不是因為打球而沒有時間陪她,她有什麼理由阻止你呢,如果這次你順從她,下次又不知有什麼要求了。他也同意,但他亦有替女方說話,說她只有自己一人在香港生活,家人都在國內,生活比較孤單,因此交到男友後,「佔有慾」較強。
這時朋友B再問我是否真的會這樣選,我說:當然。他再問我,如果那是廣末涼子呢?(朋友B跟我一樣,是廣末的粉絲)我說「你個選項咁「終極」,仲有得揀咩,梗係廣末啦。咁你果個前女友係咪廣末丫,唔係丫嘛,算啦。」






